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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离会

操作日期:2018-04-04

会员离会,亦称“会员退会”。这是指工会会员自愿离开或退出工会组织。《中国工会章程》第五条规定:“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宣传其退会并收加会员证。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其主要程序是:会员退会应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基层委员会宣传除名,并收回会员证。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接受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