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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组织的建立

操作日期:2018-04-04

集体合同签订以后,能否有效地履行,很关键的一点,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
  为保证集体合同的全面履行,各单位必须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由双方成立监督检查小组或监督检查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小组由企业行政、工会和职工各派等额代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其义务。小组内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企业规模较大的,一般成立监督检查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还可建立企业发展目标、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专项监察小组。各专项监察小组在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具体组织下开展日常监督活动。并制定相关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具体检查办法。监督检查小组或监督检查委员会应定期将合同执行情况向职代会、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不能等集体合同到期后再去算总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