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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深入乐东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操作日期:2018-04-04

2016年12月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工会“七五”普法规划,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海南省总工会深入乐东黎族自治县,联合县总工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律师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展板、赠送书画等形式,为当地数百名群众送去一场丰富的“法律大餐”。

启动仪式上,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郑有基作重要讲话,鼓励引导工会工作者和广大职工“学法、守法、懂法、用法”,依法理性表达自身诉求,为海南法治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乐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工会主席林振康副县长讲话,副县长陈锡农宣布活动启动。乐东县300多名职工群众参与活动。

当天,海南省总工会、乐东县总工会专门搭设法律咨询服务台,向街头市民免费派送普法宣传资料,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团与当地群众面对面交流,详细解答了大家普遍关心的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等法律咨询。活动现场悬挂的300多道法律知识有奖竞答题,也吸引了大批职工群众驻足停留,不少职工一边仔细查阅普法宣传册,一边争相竞答。省总工会、县总工会特邀的书画家们也被职工紧紧围住,应他们所求挥毫洒墨。

活动共为职工现场解答劳动法律问题300多人次,发放《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宣传资料2000多册,参加法律知识有奖竞答职工2000多人次,送出饮料、日用品等价值10000多元的奖品,现场创作并赠送职工字画100多幅。活动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和好评,职工们认为此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激发了他们认真学法的热情,受到了很好的教育。通过法制宣传日的开展,使职工群众增强了法律素质,提高了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发展。

省总工会法律保障工作部部长林举兴,财务部部长陈皓,机关工会主席潘硕儒,法律保障部副调研员骈卫滨、吕坚华以及乐东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勇等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