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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基层工会组织的方法与步骤

操作日期:2018-03-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会组建工作,组建工方法及步骤如下:

1、建立工会筹备组:筹备组成员通常为3-5人,由拟建会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职工代表组成,设立组长1名。

2、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在做好工会组建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发布成立工会的通告,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规定,职工可口头或书面自愿申请加入工会,并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

3、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

1)筹备组应通过广泛民主的形式产生并提出工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将候选人简介(注:根据工会法规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人选)提交全体会员讨论,征询全体工会会员意见。

2)工会委员候选人应充分考虑委员候选人的群众性和代表性,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3)工会委员数额应为奇数(含主席),工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率应为5%。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数确定。一般会员在25人以下者,可只设主席1人。

会员25-100人以下,委员3-7人;

会员100-300人以下,委员5-9人;

会员300-500人以下,委员7-11人;

会员500-1000人以下,委员9-15人;

会员1000人以上,委员11-29人;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的设置:

会员不足二百人的,可设经费审查员1人:

会员二百人以上的,设委员3-5人,从中推选出主任一名。

4、工会委员选举的准备

1)确定选举方式。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可采取召开会员全体大会或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形式、也可以通过设立流动票箱实施选举形式。设立流动票箱选举方式仅适用于会员流动性工作为主的企业。采取流动票箱投票时,同样应遵循选举的有关规定,应当有监票人随同执行。

2)确定代表名额。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会员在100人以下的建议召开会员全员大会,会员在101-200人者,会员代表不少于会员的30%;会员在201人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25%;会员在501人至1000人,代表为会员的10%至20%;会员在1001人至5000人,代表为会员的5%至10%;会员在5001人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会员超万人的,会员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

3)印制选票。按照已确定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名单印制选票,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适当留有姓名余空,便于会员进行选举提名。选票数量以参加工会成立大会会员或会员代表数额为准。制定选举办法。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工会选举办法并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4)完成工会筹备工作报告。筹备组将企业工会筹备工作的情况报告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5)确定会议程序。

5.工会选举大会的召开

6.工会委员的构成

企业工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非必设)及委员若干人。委员会成员人数根据要求同时参考工会工作的需要设立,工会委员会在工会主席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会委员会委员分工如下:

工会主席:领导企业工会的全面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会员的发展及会籍管理工作。

宣传委员:负责会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劳动关系委员:负责协调企业劳动关系。

文体委员:负责工会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生活委员:负责搞好职工互助互济,协助行政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生产委员: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技术练兵、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等促进生产活动。

劳动安全委员:负责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相关事故处理共作。

女工委员:负责女职工专项工作。

工会财务委员:负责工会财务工作(经费会费的拨交、收缴及管理)

工会委员会委员可视各单位具体情况而定。职工在200人以上的,可设工会专职人员,人数由工会与企业参照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三的比例协商确定。

7.工会经费审查员委员会的产生:

凡建立工会的基层组织,必须在选举工会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其产生程序同工会委员会相同)。经费审查员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7人,设主任1人,委员中一般包括工会干部、财务或审计人员和其他会员代表。工会主席和管工会钱、物的人员不得兼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

8.将选举结果及《工会组建报告》《基层工会主席登记表》《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员委员会登记表》上报海淀园工会批准。以上表格见附件

9.发布工会选举结果。

10.待上级工会批准工会成立后,办理“三章、一证、一户”工作